1、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及其它国家财经法规,建立健全学校的会计核算、财务监督及其它有关管理制度,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的秩序,保证学校各项财经活动和财务收支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,保证学校资金、财产的完整。
2、依法组织收入,多渠道筹措资金,增强学校办学的经济实力。
3、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宏观控制的管理,保证预算的顺利实施。
4、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快速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学校的综合财力,为学校的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。
5、科学配置学校资源,加强各类资产的管理,核算和监督学校财产物资的变动和使用情况,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资产的清算工作,加强资产管理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。
6、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,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收支,杜绝损失浪费,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务保障。
7、统一管理学校的各种票据,负责学校各项收费的立项、报批和缴纳各种税款。
8、审查各项经济合同、基本建设和专项维修的工程预算、决算。
9、负责对学校后勤与经济实体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工资、津贴、助学金(奖学金)、奖金等的发放和每学年学生报到收费和退费与结算工作。
11、严格审查各种原始凭证,认真做好记帐、复帐、对帐工作,管好会计档案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效率。
12、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队伍建设,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。
13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